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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安阳市应急管理局信息,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公开内容

1、职能介绍

2、领导介绍

3、内设机构

4、局属机构

5、法律法规

6、行政许可项及相关内容

7、依法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目录

安阳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主要含以下要素:

信息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生成日期、发布机构、详细信息

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公开形式。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

公开时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三、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一)受理机构。 安阳市应急管理局自2013年9月1日起正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信息调度和宣教中心

办公地址:安阳市文峰中路559号市民之家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372-2266201

传真号码:0372-2266201

通讯地址:安阳市文峰中路559号市民之家

邮政编码:455000

电子邮箱:ayaj201@126.com

(二)主动公开的信息。

1、公开方式。 安阳市应急管理局网站(https://yjj.anyang.gov.cn/)、安阳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及办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予以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等形式公开信息。

2、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以在安阳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后,如有变更,在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1.提出申请。

通过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安阳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网上报送即可。

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的形式提交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我局领取申请表,填写后注明“ 安阳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信函、电报、传真方式提交。

当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到我局直接申请。

口头提出申请。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我局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经申请人确认后生效。

  2.申请的办理。

  登记审查。我局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办理答复。我局将在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信息公开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部分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不属于我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我局及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答复的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书中的要求,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3.收费标准。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依申请提供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监督保障

   (一)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安阳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uploadfile/2019/1212/20191212040340216.doc

 

        2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