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都区应急管理局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学习
发布日期:2023-09-13 信息来源:殷都区应急管理局

9月12日,按照殷都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殷都区应急管理局在局四楼会议室对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人员廉洁自律行为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用语规范》(以下简称三个规范)培训。

三级主任科员梁志光对三个规范进行了宣读和讲解。其中,《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行为规范》,要求执法人员要做到坚持理念文明、坚持为民服务、坚持程序正当坚持过罚相当、坚持举止得当、坚持用语规范、坚持着装得体,在开展执法工作时应穿着制式服装、佩戴标志,树立良好执法形象。《行政执法人员廉洁自律行为规范》,要求执法人员要做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法为民、坚持秉公办案,严守廉政规定,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严禁索要或收受行政相对人的财物,严禁参加有碍公正执法的宴请、旅游度假、休闲娱乐等活动。《行政执法人员用语规范》对执法人员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法时,在亮明身份、告知回避权、告知检查事项、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利等方面进行就详细讲解。

通过本次培训,推进了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提升了行政执法队伍人员执法能力水平。希望与会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把理论学习运用到行政执法的具体实践中去。图片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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