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省、市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专业技术能力和指导作用,提高安全监管工作质量和检查实效,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建立“领导+专家”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机制的通知》(豫安委〔2022〕20号)要求,市应急局拟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放在突出位置,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建立“专家查隐患、部门严执法、政府压责任”监管模式,依靠专家技术支撑,提高发展规划、政策制定、决策支撑以及许可审查、督导检查、事故处置和调查等活动专业性。
二、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
(一)专家工作职责
安全生产专家要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有关政策要求;为安全生产领域发展规划、体系建设、政策制定、行政决策等提供技术支持;参与各类安全生产许可审查、教育培训、集中治理、监督检查、督导检查等活动;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二)专家选用标准
专家应当具有较强的责任感,思想作风过硬,职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热爱安全生产事业;熟悉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政策要求,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熟悉本地所属行业生产工艺、流程及常见风险隐患等;具有相关行业执业所需职称和专业技术能力,从事相关行业安全管理工作不低于5年,安全管理工作经验丰富;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能够参与安全生产现场检查、事故调查分析、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专家选用范围
本次组建的专家库为安阳市本级开展业务使用的专家库,专业设置主要为矿山(非煤矿山)、化工(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等行业领域,专家库实施动态管理,定期补充、更新和调整。本次列入专家库的专家主要以本地专家为主,专家应当熟悉本地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现状,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地方政府联系包保化工园区、地下矿山、尾矿库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和重点露天矿山企业的专家。
(四)专家选用方式
为加强专家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专家库质量,采取自主申报和县区推荐的方式进行,由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进行初审和推荐(填写专家信息表),市级审定后进行公示,最终形成专家库。
三、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领导+专家”工作机制要求,各级安委会均应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各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宣传到位,特别是对工作成绩突出、作风过硬、专业水平较高的专家,要主动联系,做好推荐工作。对主动申报的专家要做好指导,在行业经历、专业水平和督导能力等方面做好把关,确保专家可以承担相应工作。
(二)强化专家培养。各县(市、区)要加强专家培养,鼓励和引导专家参与企业安全管理,可减少对聘请专家定期开展隐患排查企业的督导检查次数;对企业外聘专家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和问题,不再作为处罚依据,由企业适当奖励或表彰;对不外聘专家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且安全生产水平较低、风险隐患较多的企业,要加大检查督查力度,依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处罚。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请各县(市、区)在10月28日前,将专家信息表扫描件和电子版报送至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董庆鹏 电话:3391669
邮箱:ayaj209@126.com
附件:安全生产专家信息表
2022年10月10日
安阳市安全生产专家基本情况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照片 | ||
出生年月 | 民 族 | |||
政治面貌 | 籍 贯 | |||
身份证号 | ||||
毕业院校 | (第一学历) | 所学专业 | ||
(最高学历) | 所学专业 | |||
工作单位 | 现从事专业 | |||
职称/取证 | 联系电话 | |||
邮 箱 | 熟悉专业及特长 | |||
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经历(任期内专家填写任期内配合安全生产部门开展工作情况) | ||||
主要工作业绩及获奖情况 | ||||
推荐 单位 意见 |
县(市、区)应急局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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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正反面打印,不涉及的项填“无”;
2.县(市、区)局统一负责,每份单独扫描后打包报送即可;
3.个人申报和推荐,均以本表为准,不再接收其他格式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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