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
综合督查的通知
安委办〔201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1月11日全省、全市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和《安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2018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94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政府安委办《关于开展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通知》(豫安委明电〔2018〕5号),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决定自1月22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一)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各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
二、督查时间
(一)全省“两会”期间(1月22日开始)
(二)春节前(2月8日开始)
(三)全国“两会”期间(3月1日开始)
三、重点督查内容
(一)春节和全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
(二)1月11日全省、全市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及《安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8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落实情况。
(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防控监管情况。
四、督查方式
(一)《安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安全生产督导工作的通知》(安委〔2017〕11号)明确的9个综合督导组,要按照既定分工,立即对各县(市、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二)各综合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抽查检查等形式开展督查。重点检查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重点抽查建筑施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人员密集场所、旅游、粉尘涉爆等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和场所2-3处。
(三)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研究部署,对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认真开展督查检查。
五、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相互配合,认真开展督查检查各项工作。各督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每阶段督查结束后,各综合督导组要向当地政府反馈督查情况,并将督导情况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办汇总后将通报全市,并报市政府主要领导。
请市政府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各综合督导组。
联系电话:3391661
电子邮箱:ayaj013@126.com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