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安全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省安监局(豫安监管办〔2016〕76号)文件精神,市局定于5月14日—21日在全市组织开展2016年安全科技活动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精心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安监局要加强组织协调,活动周期间要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手段,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科普活动,推动安全生产知识进矿区、进园区、进企业、进校园,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二、认真做好总结。科技活动周结束后,请各单位于6月15日前,将本县(市、区)工作总结及影像资料报送市安监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3391658
电子邮箱:ayaj209@126.com
附 件:省安监局《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安全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安全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
豫安监管办﹝2016﹞7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2016年安全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6〕29号)精神,省局定于5月14日- 21日在全省组织开展2016年安全科技活动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创新引领,共享安全 二、活动内容 充分利用现代化传播手段举办丰富多彩的科技活动,推动安全生产知识进矿区、进园区、进企业、进校园,进一步普及安全科学知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为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建设平安河南提供有力支撑。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活动要求,认真筹划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精心策划重点内容,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本地区安全科技活动周抓实办好。 (二)重视科普宣传。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现代化传播手段,及时全面地宣传科技周各项活动,用好“两微一端”新媒体技术,扩大安全科技活动周和安全科普活动的影响面和覆盖率。 (三)做好活动总结。请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于6月20日前,将本地区开展安全科技活动周工作总结及影像资料报送省安全监管局科技装备处。 联系人及电话:张旭东,0371-65919731 电子邮箱:ghkj716@163.com 附件: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2016年安全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6〕29号)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