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季度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督导的通知
安委办〔2018〕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市政府安委会8个综合督导组:
第三季度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易发高峰期,雷电、暴雨、台风等天气多,加之高温汛期天气易导致生产设施设备运行异常,作业人员身心疲惫、精力松散,极易诱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贯坚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消除监管盲区,堵塞安全漏洞,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夏季高温汛期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对象
(一)综合督导:市政府安委会8个综合督导组以督导县(市、区)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及其负责人为主,根据工作需要,可延伸至乡(镇、办)、村(社区)和有关重点企业及其负责人。
二、督导时间
8月6日至8月17日期间,各综合督导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具体督导时间。
三、督导内容
(一)贯彻落实7月18日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县(市、区)政府由担任党委常委的政府领导干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二)贯彻落实7月27日全国、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情况。
(三)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
1.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
2.电器火灾综合治理行动开展情况;
3.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开展情况;
4.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
5.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
6.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开展情况;
7.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五大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
四、督导方式
(一)各综合督导组要严格按照《安阳市安全生产综合督导暂行办法》(安委〔2018〕17号)要求,结合被督导地实际,明确工作重点,拟定督导计划,按照“十个必须”认真开展督导工作。
(二)各综合督导组均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不提前安排行程,不走“经典路线”。
(三)督导结束后,各综合督导组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反馈督导情况,并填写《督导发现问题清单》(附件2)。一般问题,移交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负责督促落实整改;重大问题,提交市安委会办公室挂牌督办,督导组再次督导时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督导结束5日内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告督导情况,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整体情况、反馈意见、《督导发现问题清单》。
五、有关要求
(一)各综合督导组要按照《督导任务清单》(附件1)开展督导工作。各县(市、区)从安全生产专家库选取相关专家,配合综合督导组开展督导工作。
(二)市安委办将适时组织暗访组对各督导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再督查,对不严不实的责成“补课回查”。对督导组长不按要求带队、不书面反馈问题、督查问题不进台账、未督促整改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三)各县(市、区)要按照督导组反馈意见和规定时限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督导组。
(四)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周密研究部署,强化督查检查,确保高温汛期安全生产稳定。
(五)请市政府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各综合督导组。
联系电话:3391661
电子邮箱:ayaj013@126.com
附件:1.《督导任务清单》.rar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