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10.7”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一、事故经过及现场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事故发生后,豫QA8629大货车驾驶人崔正领弃车逃离现场。社旗县公安局在驻马店市汽车运输总公司人员的配合下,于10月7日14时45分许,从社旗县“大金厨”饭店将崔正领带回公安机关,当日20时崔正领被依法刑事拘留。
(二)接处警及现场处置情况
110接警员接第二个报警后,于6时37分指令社旗县交警大队出警,交警大队值班员接到县局指挥中心指令后,首先拨打15938471521电话核实情况,该电话关机,打不通。接着又拨打15203778881电话,该手机机主说:“桥头西2公里处一半挂货车与一面包车相撞,面包车上人不少,没见人下来”。值班员于6时45分通知当日值班民警,值班民警于7时5分许到达现场,发现两车相撞,小型客车被大货车挤压在下面变形严重,无法查看车辆乘坐人数及伤亡情况。值班民警于7时15分许向大队长周哲汇报,大队长周哲接报后组织事故中队、公路巡警中队、城区中队民警赶赴现场,同时于7时21分向主管副局长徐旭进行汇报,并于7时45分到达现场开展工作。副局长徐旭、值班领导王显华接报后于8时10分许先后到达现场,组织实施救援。
社旗县消防大队、社旗县通达汽修厂、南阳市消防支队接到警情报告后也先后赶到事故现场,上述施救单位在社旗县政府、南阳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协调下,于11时10分许将车辆进行有效分离,11时50 分许把车内遇难人员全部从事故车辆中清理出来。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副省长孔玉芳,副省长、省公安厅长秦玉海等省委、省政府领导分别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查明事故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派出工作组当日赶到事故现场,指导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副省长、公安厅长秦玉海和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在第一时间赶到南阳及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抢救、善后和调查工作。
二、事故调查相关情况
事故发生后,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根据省政府安排,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省公安厅、监察厅、交通运输厅、总工会和省检察院等单位参加,组成省政府社旗县“10·7”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车辆鉴定、调阅有关资料和询问有关人员,查清事故发生经过和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人员处理意见建议和防范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形成了事故调查报告。
(一)驻马店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概况
驻马店市汽车运输总公司为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主管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姜振,注册资金人民币2460.9万元,现有职工近6000人,营运客货车辆1773台(其中客车917台、货车606台、出租车250台),下辖10个客运分公司、7个货运分公司和12个站场等。主要经营范围为汽车客货运输、客货汽车销售、汽车大修、汽车配件及部件加工、汽车出租、旅游、物流等。组织机构代码为:17586140-0;工商营业执照证号:411700000000267;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411701000001,证照齐全有效。驻马店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所属货运第七分公司现有职工66人,事故车辆豫QA8629号(豫QB388挂)大货车为货运第七分公司挂靠经营车辆,该公司共有挂靠经营货车55台。
(二)事故车辆驾驶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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