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行政处罚曝光
发布日期:2024-07-19 信息来源: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截至目前,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共发现涉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行政处罚4条,对相关责任单位行政罚款18万元。

内黄县继业纺织品有限公司开棉、梳棉工序除尘系统未采取泄爆、惰化、抑爆等防爆炸措施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罚款5.5万元。

安阳市吉品油脂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未进行有限空间辨识、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并且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罚款3.2万元。

河南晴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车间塑料颗粒收集器(除尘器)未规范设置泄爆装置;除尘器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罚款6.3万元

内黄县三瑞冷冻食品厂的速冻车间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速冻装置未单独设置,经现场询问,速冻车间人数超过9人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罚款3万元。

以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均已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均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

 

安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4719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