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警示信息
发布日期:2024-07-05 信息来源: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科


一、雨情信息

受副热带高压影响,5 日至 7 日,我市有两次明显降水过程。累计降水量120-180毫米,局地200-250毫米;降水集中时段为5日下午到前半夜和7日,最大小时雨强50-80毫米。

二、本次降水影响区域非煤矿山情况

本次降雨过程降雨时间长、覆盖地区广,林州市、殷都区、龙安区有非煤矿山系统的县(市、区)均在影响范围内,影响范围内重点非煤矿山 5 座,其中地下矿山 3 座(林州市合涧鑫源石英砂矿、林州市合鑫矿业有限公司王家沟铁矿、安阳县善应镇西善应振兴石膏矿)、尾矿库 2 座(安阳县许家沟乡小寨选矿厂、安阳县许家沟乡黄口选矿厂)。

三、工作提醒

1.各有关县(、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降雨区域内非煤矿山企业生产调度和企业值班值守、巡视巡查制度落实情况抽查,充分利用在线监测系统进行实时监控,严防有制度不落实,严防脱岗空岗,严防假停产假撤人。

2.各非煤矿山企业要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防汛措施,有效防范汛期生产安全事故。

1)露天矿山企业要严格露天矿山边坡管理,加强采场外围截排水沟、凹陷采场出入沟挡水堰、工业场地周边截排水沟的疏通、巡查工作,防止大量汇水进入采场;做好排土场截排水沟疏通和下游拦挡坝巡查,防止滑坡引发泥石流;开展周边山体稳定性巡查预警,防止泥石流冲刷。

2)地下矿山企业要加强地下矿山采掘作业中的探空、探水管理,完善和落实预判预警制度,确保安全出口畅通、井下排水设备设施运行正常。

3)尾矿库企业应提前采取降低库水位等措施,保证库水位、干滩长度、安全超高、浸润线埋深等参数满足《尾矿库安全规程》要求且在设计的安全运行控制范围内,同时应加强排洪设施检查和汛期应急值守、安全巡坝,确保排洪设施畅通,保障在线安全监测系统有效运行。

3.当出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非煤矿山灾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及时报告和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及时撤人工作的通知》(矿安〔2023〕60 号)明确的撤人情形,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组织撤出危险区域作业人员,坚决做到应、应

4.有关县(、区)要强化汛期灾害预警预报,严格落实暴雨、山洪、地质灾害等预警的“叫应”机制,及时发送安全生产预警信息。要加强信息报送,发生险情第一时间上报。(供稿:郭杨霖  校对:李学明  审核:何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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