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6 信息来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2024]8号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之规定,决定给安阳县鸿运石油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经许可证持有人申请,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之规定,依法对安阳市鸿运石油有限公司第二加油站所持有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豫E)危化经字[2021]00121号)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颁发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注销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20244月16日


公告WH(2024)008(2024.4.1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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