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细则(2024-2026年)》解读
发布日期:2024-04-10 信息来源:安委办综合协调科

 

    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后,省安委会印发了相应实施方案,我市出台了安阳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细则2024-2026年)》。现解读如下:

  一、开展背景

  开展此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是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综合分析研判安全生产面临形势和任务基础上作出的战略安排。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近期又针对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重特大事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响鼓重锤、语重心长,为深入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同时,近年来,我国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但安全生产面临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特别是去年以来一些地区和行业领域接连发生重特大和有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一些地方、部门和企业单位在统筹发展和安全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安全基础不够牢固,本质安全水平总体不高,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教训十分惨痛,需要聚焦当前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深入实施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目标要求

目标一:强化安全理念。推动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

目标二:落实安全责任。督促各部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原则,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

目标三:消除重大隐患。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

利用三年时间,通过开展治本攻坚“十大行动”,促使针对重大事故风险隐患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杜绝重特大事故,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同比下降,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主要任务

我市结合实际明确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45项具体任务,推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利用三年时间,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是开展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厘职明责行动,主要任务是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抓好全链条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防治安全生产责任棚架。

二是开展安全生产“固本强基”行动。在去年我市“事前预防”夯基工程和夯基攻坚战的基础上,从考核体系、网格信息化、“三全管理”、以案促改等基础性工作入手,进一步深化提升工作成效。

三是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六查一打”“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和无隐患无事故“双无创建”行动,强力推进矿山和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四是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推动全员培训和新上岗人员、新成立企业、新上任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

    五是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要针对新问题、新风险,及时修订完善和宣传普及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推动企业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主动消除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严肃责任追究。完善政府挂牌督办和部门把关销号等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

    六是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结合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推进重大灾害治理、重大工程改造,不断提升现代化水平,促使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

    七是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促使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

    八是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五包一”责任制,严格监测矿山入井人员,实施安全减人;以点带面,积极推动和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九是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从近年一些重特大事故来看,一些企业安全红线意识不强,甚至个别企业故意违法,一些行业安全监管执法走形式、走过场的问题仍然存在。要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深入推进精准严格执法,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规行为推动将安全生产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末梢。

十是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去年确定的“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宣传教育主题,在全社会形成共识,对提升广大群众发现身边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应充分认识到,人员力量和素质能力的提升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这次三年行动部署开展了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就是要让这个主题更有形有感,形成有效抓手,切实筑牢安全生产的人民防线。

     持续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1+31”总体框架下,制定完善量化指标体系和责任清单,组建工作专班,定期调度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相关指标完成情况及工作进展,建立分析研判、常态督导、督办交办、晾晒通报、情况交流等工作机制,将有关重点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时保质完成。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并部署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企业单位实施方案,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加强定期调度和督促检查,加大安全投入,强化正向激励和考核巡查,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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