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安全生产“三全管理”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27 信息来源: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市安委会各驻地督导检查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决定在全市范围深入推广安全生产“三全管理”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通过全面推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三全管理”机制(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公示、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奖惩),进一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安全生产技能水平,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推广步骤

    安全生产“三全管理”机制推广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按照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

    (一)筛选培育阶段(7月底前):按照《安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广安全生产夯基工程典型经验做法的通知》(安安委办202310号要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从不同行业领域内选取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先试先行,并指导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和运行安全生产“三全管理”机制。

    (二)交流推广阶段(8月至10月底前):试点单位运行安全生产“三全管理”机制成熟后,各县(市、区)要及时组织乡(镇)、行业部门、有关企业开展现场观摩交流活动,将安全生产“三全管理”机制扩展至其他企事业单位和其他行业领域,努力做到全覆盖。市安委办将适时召开市级层面经验交流,进一步深入推广安全生产“三全管理”机制。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底前):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本辖区、本行业系统落实安全生产“三全管理”机制情况进行评估,认真总结推广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市安委办将组织开展基层调研活动,在安全生产“三全管理”机制基础上,进一步总结提炼基层先进经验,不断提升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市安委会驻地督导第八组在督导过程中,借鉴煤矿安全管理和其他地市经验,提出安全生产“三全管理”机制,并在殷都区开展了先行先试。实践证明,安全生产“三全管理”机制是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效解决“人的不安全行为”的积极探索和有力举措。市委主要领导要求进一步总结经验、深入推广。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将全面推广生产经营单位“三全管理”机制工作作为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和打赢安全生产夯基攻坚战的重要保障,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动员,亲自检查验收,组织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确保安全生产“三全管理”机制推广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并落实安全生产“三全管理”机制,切实提升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强化工作实效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属地管理”“三管三必须”原则,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三全管理”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机制科学运行、水平有效提升。市安委会各驻地督导组将安全生产“三全管理”机制推广工作进行全程督导和检查。市安委办将安全生产“三全管理”机制推广工作纳入安全生产量化考评内容。

请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单位)于8月1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三全管理”机制推进方案和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并于10月25日、12月2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三全管理”机制推广落实情况。

人:赤亚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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