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溺水安全工作的提醒函
发布日期:2023-07-27 信息来源: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近日,多地接连发生人员落水溺亡事件,教训十分惨痛。进入夏季后,气温升高,群众户外玩水和游乐活动增多,溺水事件进入易发期、多发期。为做好防溺水安全工作,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切实增强防溺水工作的责任感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敏感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分析历年来辖区内的溺水事件特点,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强化联防,采取有效措施把预防溺水工作抓细抓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避免溺水死亡事件发生。

二、切实强化工作措施。针对水库、池塘、河渠、深沟、沙坑、临水景区、山洪易发区域等重点部位,明确水域安全管理责任人,落实看护巡查责任人,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防护网、防护栏等安全警示和防护设施,增设应急救援设备。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落实救援物资,确保一旦发生溺水事件能够立即开展救援并及时报告。

三、加大宣传教育警示力度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标语、宣传栏等传统媒体和抖音、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宣传防溺水安全常识和自救互救知识,在社会上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浓厚氛围。各级教育部门要指导督促学校做好预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学生及家长的防溺水意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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