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发布日期:2023-05-24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9号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制安阳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一杜绝、三下降”目标,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执法处罚。严格依法依规处罚,对存在多种违法行为的案件要分别裁量、合并处罚,不得选择性处罚。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实行闭环管理,督促企业彻底整改,彻底消除隐患。对于严重违法行为,要在依法处罚的基础上,压实整改责任,责令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好整改落实。

(二)坚持精准执法。实施分类分级行政执法,按照《安阳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暂行办法》的要求,坚持属地管理、科学分类、合理分级、动态管理的原则,构建权责一致、权威高效、协作顺畅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三)坚持协同高效。加强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统筹安排检查对象、时间、地域和力量,确保资源优化、协同高效。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异地执法检查时,选准配强执法业务骨干,实施两级联动,全面提高监督检查效能。

(四)推行差异执法。对安全生产条件较好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在一年内安排多次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条件较差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一年度内可适当增加检查频次,必要时纳入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管理。

三、监督检查内容和数量

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安阳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共检查企业70家,其中重点监督检查企业43家(含非煤矿山、危化和工贸领域),占比61.43%;随机检查一般企业27家(含安全培训机构6家,安全评价机构1家),占比38.57%。

四、执法工作日测算

根据《中共安阳市委办公室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安办文〔2019〕64号)和《中共安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应急管理局行政编制的通知》(安编〔2020〕42号),局机关实有行政在编人员44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相关职责的内设机构4个,人员9名,实际纳入年度执法人员为9名;安阳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目前在编在岗人员10名,实际纳入年度执法人员9名,占在编在岗人数90%。

经测算,法定工作日共4500个工作日。其中,全年监督检查工作日189个、其他执法工作日2565个、非执法工作日1746个。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政策法规科牵头,统筹协调各相关科室(机构)抓好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工作。开展省、市、县三级检查计划对接,通报计划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牵头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建立执法检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企业名录库,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对接,完成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任务落实。各有关监督检查职能部门负责落实本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任务。

(二)规范公正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检查要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检查情况同步录入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做到照单检查、线上执法、闭环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随机选取被检查单位和执法人员,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改进执法方式。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推行“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工作模式,充分发挥执法专业人员和行业专家优势。采取“互联网+执法”方式,实施精准执法,切实增强执法效能。

(四)强化执法保障。按照全国《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结合执法队伍人员现状,加强执法装备配备。抓好执法业务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组织专家授课、集中培训、外出学习,全面培训执法人员,提升执法业务能力,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执法队伍。

 

附件1.执法工作日测算

2.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2023年监督检查计划表

3.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科2023年监督检查计划表

4.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科2023年监督检查计划表

5.政策法规科2023年监督检查计划表

6.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2023年监督检查计划表


附件1执法工作日测算.doc

附件2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监督检查计划表.doc

附件3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科联合监督检查计划表.doc

附件4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科监督检查计划表.doc

附件5政策法规科监督检查计划表.doc

附件6安阳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监督检查计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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